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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第9篇 行军(第7页)

士卒在精不在多,这是历来所有一流兵家的共识。

兵众虽多,但训练不足,又各行其是,彼此没有共识;这样的军队只是乌合之众,决非能打胜仗的劲旅。

反过来说,即使兵员比对手少,但训练精良,上下一心,且又能知己知彼,因利制权,伺机而动,就不难打败形式条件好,但实质条件差的敌人。

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

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

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士卒还未与将领建立良好的上下伦理前,先不要以法令处罚,否则士卒会不服;一旦士卒对将领心中不服,就很难指挥他们上战场拼命。

亲附不能从狭隘的角度去了解,也就是说不能把亲附只理解成上下之间有极佳的感情基础。从更宽的角度来看,上下之间的亲附更应该建立在以军纪为基础的上下伦理,否则麻烦大矣!

上下之间的私密性太强,很可能感情会影响军令;一旦碰到危险任务时,下级往往会有这样的迷惑:

“我跟上面的关系这么好!为什么他还让我去拼命当炮灰?”

这一来,仗一定打不好。

话说回来,好的领导统御也并不意味着上下之间不能有私密性的关系,而是在不违背军纪的原则下,咱们是好兄弟、好哥们。这样的好处是,公私之间可以分明,且又能私不害公,公不徇私,让士卒体认到,恩信来自上级的爱宠,而危险则是因为军纪不容私情。恩威一旦能这么调和,则士卒也就容易指挥,对命令服从了。

就这个角度来看,亲附也可以严格的军纪来达成。

彭越斩迟到者立军威

楚汉相争时的汉军大将彭越,自有一套让士卒“亲附”的妙招。

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各地英雄纷纷起事。彭越的家乡,也有一群小混混在摩拳擦掌,试图起事以取富贵。他们看上了彭越年纪较大,人又有谋略,便请他出来担任领导人。

彭越在几度推辞后,终于答应大伙儿的请求,但心里也开始盘算着,如何在这群初起的乌合之众中,凝聚上下关系,建立自己的威望,让部属们在最快时间内习惯奉命以行事。便和大伙儿约好,明天日出时在某地集合,临别时还特别“叮咛”:

“迟到者斩首!”

第二天日出时,只来了十几个人,一直到中午,全员才到期。于是彭越宣布:

“因为我年纪比大家大些,大伙儿推我做领导人。今日的集合,大部分人都迟到,因为迟到的人数太多,不可能依昨天的约定全部斩首,所以,只杀最后一个到的人。”

大伙儿不知道彭越是玩真的,笑着劝说:

“哪有这么严重?以后不再犯,不就得了!”

彭越丝毫不理会,真的把人给斩了,大伙儿大惊失色,知道军令的厉害,开始对彭越畏服。

彭越就凭着这点基础,四处征战,为汉王立下了不少战功,建立了一代名将的威名。

士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

这里的亲附,指的是没有军纪基础的私密性关系。

和士卒已经建立私密性关系,在士卒犯错时,不能依军法处罚,这种军队是没办法受命征战的。

前面说过,亲附一定要以军纪为基础,也就是说亲附不能逾越军纪。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文是指礼义私恩。

武是指军纪整饬。

用礼义私恩和部属建立私人感情;用军纪整饬、建立军威;这样的军队,就是能战胜攻取敌人的劲旅。

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

令素行,就是平常时候就严明军纪,施行法令。

平常的时候,就以军纪教导部属,让部属习惯于军纪的制约,接受军令的指挥,则部属就会口服且心服。

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让部属平常时候就习惯接受命令,执行任务,这就是上下一心最具体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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