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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一辈子等候(第2页)

他点评完后,就会说:"倒墨汁,让师傅教你几招!"说罢,把着我的手,写上一两行,一边写一边在我耳边指点着,那时他是大哥哥,我是小妹妹,相互间无拘无束。

不觉中我已到高三了,成绩不是很出色,所以爸爸又请他帮我温习准备高考,他现在已是大学生了,空余时间多了,更是常常来我家帮我讲这科练那科,那时我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似乎已不是"大哥哥"因为每次我见到他,心跳就不自觉地加快,胸闷,有种发胀的感受,每次他一离开,我心中就怅然若有所失,一天,温习结束,我给他倒茶,忽然问:"彬哥哥,你们大学里都是勇往直前拍拖,你是不是也……"谁知话还没有问完我已是满脸通红的低下头去,但又忍不住偷偷拿余光瞅他。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茶杯,说:"你彬哥哥好可怜,又没才又没貌还没钱,人家不愿意要!"

"骗人,我不信,彬哥哥个子有1米八,五官帅气,举止潇洒,才不会丑。"

"噢,那你以为呢?"彬哥哥突然把脸凑向我,满脸的促狭让我再一次红了脸。

高考放榜那天,我带着雀跃的心蹦回了家,远远看见他那辆自行车放在门口,就故意放慢好不容易装出一幅苦瓜脸进屋,他一见,似乎明白了什么,敛起了笑容,轻轻拍着我肩膀柔声讲:"今年考不上没事,明年继续,我还陪你。"我呼的一下大笑:"讨厌,谁要你陪,骗你哪,我呀考上了!"他一愣,随即顿悟过来,抓住我的耳朵轻拧,笑叫:"好啊你个小妮子连我都敢骗!"大家笑成一堆,晚饭后,他提议陪我出去走走,一路上我不停问他大学生活将是怎样,一个劲地讲着我的猜想,他只是微笑地听着,走到一片草皮地边,他拿起我的手掌,轻柔地在上面飞快的写着字,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脑子都糊成一团,良久,只听他说:"到了大学后交上……朋友可不能把我给忘了。"

"我才不会,我才看不上他们呢,我只想跟你……"他温热的手掌捂住了我的告白。"傻女孩,不要轻意许下诺言,那必须用一生来偿还的。"彬的眼睛柔柔的看着我,我禁不住沉溺在那明亮的深渊中,愣愣地点点头,然后,彬的唇轻轻贴上我的额头,那一晚,我失眠了,仿佛觉得生命好像更充实了许多。

此后我真是好幸福,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仍爱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仍爱在我耳边轻语,在一刻我清晰地感到我靠着一座峻秀的青山!

然而不过一年光景,这座青山却要离我而去,要移到北方的一个城市去。当他把这一切告诉我时,我觉得天地仿佛都凝固了。我最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忍不住潸然泪下,大声地质问:"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工作,为什么不可以留下呢,为什么……"其实我最想问地是为什么狠抛下我离我而去不管我,可少女的最后一点矜持让我开不了口,他不置一言,默默地捧起我的头,吻着那止不住的泪水,然后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那时我分明感到颈边的湿润。

他就要走了。临走前一晚,他拿着一支精致的毛笔,默默地站在我面前,轻轻托起我的手掌,郑重在手心上一笔一划的写着教过我的楷书,我痒痒地感受了那三个字:"我爱你。"

泪水再次滑落,这是我的初恋吗?我衷心的向上天祈祷:我不要有第二次,尽管它曾是那么的美丽。

恋不可承受之重

认识雪儿是在我心绪极为不宁的时候,当时我大学毕业分配在市郊的一所学校里,周围的环境不太好,到了晚上甚至没有任何供人调节情绪的去处,唯一慰藉我的只有从大学里带来的一些书和几盘温柔感伤的流行歌带。

下着蒙蒙细雨的一个黄昏,我和一位喜欢串门的同事到附近的一家医院玩,医院位于山脚边,专治风湿。同事怂恿我说:"去走走没关系,又不要你去谈恋爱!"路上有些泥泞,这使我后来每当回忆起初识雪儿的情景,就会涌上一种湿漉漉的感觉。女护士们的单身宿舍蜷缩在医院的角落。四周旺盛地生长着各类野草野花,但当我那同事推开他熟人的房间时,眼前整洁素雅的布置确实使我一惊;这与我们乱糟糟的房间真有天壤之别!房间里有四张床,除了我同事的熟人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倚在床头看书,温馨的灯光在她的脸庞涂上了一层梦幻般的淡淡光芒。

见我那同事与熟人聊得起劲,我忽然涌上了一种与这女孩谈话的欲望。我问她看什么书,她笑了笑,很随意地给我看书的封面,《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一本有点档次的外国小说。

我笑道:"想不到今天我在这里会遇到一位爱好上的同路人,这本书我可是如饥似渴地连夜看完的!"她合上书,马上问我的阅读感受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我们谈得很投机。时间过得很快,后来同事不得不反倒催我起身。我提出借她几本好书的要求,她爽快地答应了。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雪儿。

接下来的事情是我所不敢奢想同时又万般希望的。我和雪儿共撑一把小雨伞,沿着医院背后山坡上的小道并肩缓步。季节和环境虽然潮湿,却更有利于芽的萌发、种子的生长。我的同事终于得知这一消息,他马上跑来。兴奋地给我一拳:"看不出你家伙还真有几下子,这么快就缠绵上了,教我几招吧!"

这年春末第一个炎热的晚上,我推开雪儿房间的门,惊讶地发现地板上堆有几只体积较为庞大的旅行包,雪儿的**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位中年人。看到我进来,雪儿的脸色似乎有些紧张,她向我介绍说这两位是她的父母,刚从四川成都来,顺便来看看她。我便马上热情招呼,还问吃过饭没有?她父亲没有来握我伸过去的手,只淡谈地说了句:谢谢你,我早已吃过了。我便在旁边的一张小凳上坐下,听他谈巴蜀风情。

但听着听着我却越发感到一种异样。雪儿父亲的叙述似乎语调夸张。脸上的五官随语言内容而极具丰富地变化,。不加任何掩饰。我敢说他的叙述中夹着不少胡编乱造,而且作为长者,有些话是不应当着年轻人的面说的。我在小凳上坐了好长一会,始终觉得他不想同我交谈,于是起身告辞。然而此刻,他却对我感兴趣了,他对我说:"我们明天一早就走,行李太多,明天早上你来送送吧!"

第二天的我简直成了挑夫,雪儿父亲将大堆的行李都扔给了我,自己只提了一只黑拎包跟在我后面悠闲得很,好像在试验未来的女婿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当我好不容易将这一堆大包小包弄进城里弄进火车站时,彻底累坏了的我几乎就要瘫倒在地上了。

一直保持演沉默的雪儿和她的母亲去服务台购站台票,雪儿父亲与我一同坐在候车室的塑料椅上。他侧过脸看了看我,咳嗽一声,语调冷酷而低沉。

"我们要分别了,有一句话必须跟你说清楚,你完全弄错了,我们不是雪儿的父母,而是她男朋友陈涛的爹娘!陈涛在我们县里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总经理,每月赚一万。我们这次是来看我望我们未来的儿媳妇的……。"

记不清接下来他还说了些什么,记不清后来他们是怎么离开的,我只记得我恍恍惚惚地沿着马路走,走路的姿势如同梦游。一回到市郊学校的宿舍我就倒在**,蒙着毯子浑身疲乏四肢发硬像是死掉了似的。我绝对没有料到初涉爱河的我,一下子就被汹涌的水呛住,爱情在不堪承受的重压之下已扭曲成恨。

雪儿来到我的床边已是当天晚上,我意外地发觉她的脸上挂着两串泪珠,颤抖的手中还握着一封厚厚的信。"请允许我作些解释。"雪儿盯住我,语调硬梆梆地,"这一切本来我都不想告诉你。其实我早想和他散了,只是一直没能下决心。事情既然已经到这一步,我只能快刀斩乱麻了。你看,这是我下午刚给他写的信。请你我相信我,请你原谅我,请你理解我……"雪儿俯下身,双眼越来越变得火辣辣,她的嘴唇终于主动凑近了我,我们突然感到,这竟然是我们的初吻。

然而,接下来的两天里,天气变得异常恶劣,空气显得非常沉闷,天空中乌支翻滚,雷电始终悬在我们的头顶轰响。三天之后的一个黄昏,约好在她房间里见面的雪儿忽然间不见踪影。我忐忑不安地问她的同室,同室说雪儿的家乡好像来了不少人,雪儿跟随他们一起走了。环视四周,我还发现雪儿的不少物品竟已不翼而飞,顿时,我的后脑如同被人击了一下。脑子里涌出了种种不祥的预兆。雪儿失踪的那几天里,我真有点茶饭不思,连站在课堂黑板前都会走神,我简直要垮掉了。

一周之后的一个雨声哗哗的雨天,我收到了雪儿的一封短信,信显然是从她的家乡寄来的。

信封皱巴巴的,上面还沾有不少泥土,信里也只有极其简短的两句话:"我们终究不能承受太多太重,请你恨我吧。"

然而真正揭开这件事情的谜底却是两年以后。那是一个雪后的晴日,我惊异万分地再次收到了雪儿的来信。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这封作为故事结尾的信太出乎我的意料。

信居然是从遥远的青岛寄来的,没有回信地址,而且我也认不出极其模糊的邮戳上的详细地名。这封长信非常具体地叙述了雪儿与我分手以后的所有过程,信中说,那回,姓陈的接到雪儿的绝交信后兴师动众,他的父母特别是他的父亲立即行动。姓陈的虽然年龄偏大了些,可因陈家较富,雪儿的父母很早就有将女儿嫁给陈家的强烈愿望。他们连夜出发,索性将雪儿劫回老家,逼着她与陈同床共眠,并在陈的公司里干活,雪儿顿时成了无奈羔羊,差点还为陈家生下孩子……雪儿自然不愿意如此下场把一家也弄得够呛,这样折腾了快两年,她终于觅得一个机会,与老家的几个好友一起离开家乡。闯了青岛,此前她在青岛一家制衣公司当缝纫工。信末,雪儿说,尽管她不希望我们再见面,两人的感情不可能再延续(她说她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但在她的心灵深处,永远留着一块我的位置。

信已看完,但我依旧呆呆地坐在那儿回想着我的初恋。窗外的天空很明亮,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时光流逝得如此迅捷,而爱情不能轻易地烟消云散。我吻了吻信封,轻轻叫了一声雪儿。情不自禁地涌出两行热泪。

守候一份承诺

出学校东门不远有家"傻儿火锅店"。傻儿,一个女大学生的名字。傻儿其实并不傻,相反,生得清秀雅致,聪慧可人。之所以叫她傻儿是因为她在吃火锅的时候总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于是在他眼里平时聪明动人的她就变得傻不拉叽憨厚之极,傻儿便成了他对她的专利。

不知为什么从冰天雪地城市来的傻儿却喜欢吃火锅尤其是在火辣辣的夏天,浑身淌着热汗珠儿,麻辣汤锅已经突突地咕咕的沸腾起来,汤水儿跳跃着,溅到了傻儿的身上,手臂上,傻儿欢叫着,躲闪着,将一盘盘的各类吃食,往汤锅里一倒,便迫不及待的伸出了筷子。即刻,傻儿抹一把汗水,又是抹一把泪水,继续作战。直到,她已经手忙脚乱,不然,她是断不肯弃汤锅而去的。

彼时,傻儿的娇态,憨态,只有也只能被他尽收眼底。他当然是傻儿的恋人。他俩是大学的同学。他喜欢面对傻儿坐着,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看傻儿的吃态。他也在吃,可心思全不在吃上。他的眼神被傻儿牵引着,嘴巴无意识的嚼动着,大多数时候,他是在咀嚼着傻儿的秀色。

傻儿吃火锅时全没有了淑女的姿态。可这反而增添了他对傻儿的欣赏和爱恋。在他的眼里,傻儿吃火锅时的美才是最丰满的,了无缺憾。傻儿的骄、憨、柔、媚,甚至张狂,甚至霸道,他都着迷。他把傻儿当成了他的生活。他等待着在学毕业,去享受他和傻儿共同的生活。

然而,他的计划似乎太早了些。有一天,傻儿突然离开了他。傻儿没有告诉他原因,甚至连招呼也没给他打一声,傻儿就这样一下子从他的世界消失了。没有傻儿的日子,他的世界被掏空了。他不能不思念傻儿,时时刻刻。坐着,站着,睡时,醒时,他的相思成了灾。他想不通傻儿为什么要悄悄的离开。她知道傻儿不是个负心的女孩但他多想在和傻儿一块儿吃顿火锅再看看傻儿的傻样儿。于是,他借债买下了他和傻儿常去的那家火锅店改名"傻儿火锅店"。在店里的半壁墙壁上,他用毛笔字写下了一个忧伤缠绵的爱情故事。"我知道你会回来,傻儿,在我生命里的每一天,我会等待着你!"他泪流满面,嘴唇咬出了血,却痛在心里。

之后,他一心一意地守着这间火锅店,守候傻儿的归来。他固执的相信,终有一天,傻儿会回来,看到墙上已褪色的故事,定会泪眼婆娑的扑进他的怀抱。

他等了一年,二年,三年。突然有一天,一个阔别已久的大学同学来到他的火锅店。给他带来一封没填信封的信。他接过厚厚的沉沉的信就坐在他以前和傻儿吃火锅的地方打开封口,信封里滑出一大迭信纸。

"阿峰:对不起。

我还没履行自己陪你一起开火锅店的诺言就离开了,我知道你会很伤心,但我不得不离开你。

阿峰,我是一个一出生就被医生宣判了死缓的人--因为先天性的心脏病,我随时都有可能告别这个美丽的世界,所以二十年来,我都逃避着爱情,逃避着爱与被爱,只是因为怕给人伤害。但是你却无可抵挡得闯进我的生活--带着一份清新而充满活力的风。你让我二十年来的那份恐惧和不安找到了释放的港湾。阿峰,我真的很想永远的和你在一起,但我不可以。我不能看到最终受到伤害的人是我所最爱的人。这份心情你能明白和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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