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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爱梦(第5页)

悠然看着阳光下美丽的小女孩,嘴然浮起一些笑意。

“悠然”,唉这个不守时的家伙,才来,“你要把我冻死在这呀。”悠然边上车边说,回头看了一眼在风中等车的小女孩,她真好看。

火狐悲笛

月光是淡淡的,散落着轻轻的淡雅,铺洒在静静的荷塘上。荷塘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远远望去,好似没有尽头,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别致。微风徐徐送来,塘畔的杨柳枝夹着荷叶的馨香轻轻拍打着堤岸,低声响应着四周的蝉鸣。今夜的月色有些令人心醉,就连树下人的影子也渐渐变得朦胧起来。

荷塘的尽头隐隐传来竹笛的音韵,那断断续续的呜咽声,像一个无助的女子在孤独的夜色中哭泣。吹笛人纤长的手指抚过悠长的笛声,笛音掺着梦的味道,随着落花慢慢淡去,飘散在朦胧月色的惆怅里。笛声,曾是红梅一生的守望,从她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刻起她就注定走向不幸,而今,她的倩影竟定格成永恒在这无望的凝望里,而她梦中的花轿也只在月光的梦中晃动……他对月吹笛,把泪把血把心……都吹出吹尽,吹不完的是绵绵不断的哀愁。可惜月亮却对他们视而不见,置吹笛的人和听笛的人置之不理,任吹笛的人把每一个音符都吹得耀目生缬,或哀怨或悲伤,任听笛的人把悠悠的伤感收尽心头、指尖……

忽然,吹笛人停止了吹奏。他伤感地回头凝视着紧紧偎在他身畔坐在冰凉大石头上的小女孩。小女孩始终双手托腮,认真回味着悠远绵长的笛声,她仍然像白天一样清丽可人,可眼里却多了一丝闪烁、一丝不安。

吹笛人拿着笛子的手慢慢放下,又慢慢抬起,他知道自己不是小女孩和红梅的期望,只能用笛声在缤纷的风雨中留下一抹色彩,那是幽幽的冰蓝,是藏匿在纷繁世界中的一份宁静。他只期望能拥有一片和荷塘四周一样的竹林葱翠,能在自己的竹林中尽情吹笛,能让小女孩每天都感受到快乐和幸福。

“爹,您怎么不吹了?”小女孩充满期待地盯着吹笛人的手。那是一双粗糙布满裂痕的手,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会怀疑这么优美动听的曲调会是从瞎了双眼的父亲嘴里吹奏出来的。

“闹闹!”吹笛人把竹笛轻轻搁在身边的石头边,伸过布满口子的手抚着小女孩的两只羊角辫,脸上露出一丝惆怅的笑容,如果红梅还在这世上,她一定不会让闹闹跟着自己四处卖唱吃苦的,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送闹闹进学堂读书呢?

“爹!”小女孩幸福地把小脸蛋凑到吹笛人的手边,“您再教我几首新曲吧。等攒足了钱,就能医治您的眼睛了。”

“嗯。”闹闹使劲点着头,“月光淡淡的,很美很美。”

吹笛人的眼眶里有了浑浊的泪水。轻轻挪开抚着女儿的手,拣起竹笛继续吹着,思绪早已飘回六年前那个同样有着淡淡月光的夜晚。

“谁?”赫尔松听到门外的响动,忽地从**蹭下来,急步走到门边,打开门,探出身子朝四周望去。

又是那只火狐!可恶的畜牲!赫尔松连忙转身进屋,从墙壁上取下弓箭,蹭一下溜出屋外,顺着火狐逃去的竹林往里追去。他曾经答应过盛气凌人的金大小姐,要送一裘火狐皮做成的袄子给她,可这只调皮的火狐总是奇迹般地逃过他的追踪,并故意跟他捉着迷藏,每次眼看着就要得手时,它总能顺利逃出他的视线,悠忽便没了身影。村里的人都笑话他这个从前的神猎手,金大小姐也总是对着他冷嘲热讽,就连金员外都放出话来,如果赫尔松真能猎到火狐,捧着火狐裘前来求亲,他一定会把女儿用八抬花轿送到赫家去。

赫尔松痴恋着高高在上的金大小姐,却从不曾注意过她新买来的丫环红梅。红梅长得娇俏可爱,一双灵动的眼睛闪着调皮的光芒,她总是有意无意出现在他的房前屋后,帮他劈柴,帮他洗衣,帮他做饭,但赫尔松仍然没有对她投去多余的一眼。每次打猎回来,他总会蹲在地上认真擦拭着他那把弓箭,一边擦,一边喃喃自语地说:“该死的狐狸!总有一天,我会扒了皮做成袄子给金大小姐送过去的。”红梅从他身边轻轻走过,她的眼里噙着无法言述的悲凄与哀婉,终于,在一个风清月朗的夜里,伴着远处荷塘边四溢过来的荷香,她鼓足勇气对他大声说着:“如果痴情是一种错误,我情愿没有来生的来生!”

红梅哭着跑开了,从此再也没有在村里出现过。赫尔松仍旧痴痴恋着金大小姐,他没想到,也是一个有着淡淡月色的夜晚,他梦中的情人金大小姐居然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简陋的小木屋里。金大小姐仿若变了一个人,温柔而又娴惠,他们一夜缠绵,极尽欢畅。醒来时,金大小姐的眼里噙着不知是喜还是悲的泪花,赫尔松紧紧搂着她,替她轻轻拭着眼角的泪水,他向她保证,一定要射杀那只火狐,扒了它的皮给她做一件最漂亮的狐裘。

金大小姐总是晚上来,天一发白就走。一天晚上,她偎在赫尔松怀里,抬头望着天上淡淡的月色,忽地拉过他的手,认真地问:“我教你吹笛好不好?”

“吹笛?我是个粗人。我……”

“有心学就会吹得很好的。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你得吹给我们的小宝宝听的。”赫尔松认真学着,半年后,他就能吹奏出很好的曲调了。一晚,金大小姐抚着微微隆起的肚子盯着他说:“我就要临盆了,你得抓紧到金府来提亲的。”

“你是红梅?”

“第天晚上和你在一起的也是我。”红梅忧伤地盯着他,“我是一只修炼了五百年的狐仙……现在,你快扒了我的皮送给金大小姐去,这样,金员外便可以把女儿嫁给你了!”

“红梅!”赫尔松一把将她抱在怀里,轻轻抚着她的额头,“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完全可以逃开我的箭的!”

“因为我爱你,所以必须成就你的心愿。人和妖的结合是不可能会有好结果的,从我爱上你一刻起就注定了我的命运……快,要趁着我身上还有体温扒了我的皮,这样的皮毛做出的袄子会比普通的更加柔韧华丽……”

远处,传来了孩子清脆的啼哭声。红梅拼尽最后一口气力伸手指着他木屋的方向。赫尔松一下子明白了过来,抱着红梅飞也似地奔回木屋边,一眼就瞥见门边襁褓里的婴孩。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红梅就悄悄闭上了双眼,脸上却溢着欣慰的笑容……红梅的坟前,哭瞎了眼睛的赫尔松怀抱着女儿,吹响了哀伤的笛声,他的心也随着红梅去向遥远的遥远……

“闹闹!”赫尔松回头张望着闹闹,“爹教你吹一首很好听的曲子。那是你娘教会我的,爹从来没在你面前吹过。来,挨近爹坐着点,仔细地听,以后你一定会吹得比爹还要好的。”

那笛声仿佛就是为闹闹吹的一般。那忧伤惆怅的曲调简直吹到了她的心坎里,原来这世上缺月闲挂的缺月闲挂的又岂止是疏桐?还有丹叶火红、小桥流水,更还有今夜月色下的笛音。赫尔松的身影笼罩在清朗的月色下,一阵清风吹过,令闹闹听得更加出神,她轻轻从父亲手中接过那支竹笛,放在嘴边,悠然吹起……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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