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样的爱情
肉夹馍是我的物质食粮之一,是我最爱吃的食物。
爱情是我的精神食粮之一,是我的情感付出与回报。
每当我吃肉夹馍时,就会想到“爱情”这个词。所以,我就把肉夹馍与爱情联系起来,称之为“肉夹馍的爱情”。肉夹馍与爱情是有关系的,是因为食与色是有关系的,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孔夫子就说了:“食、色,性也。”这句名言。肉夹馍,吃肉夹馍,那香,香的沁人肺腑;爱情,拥有爱情,那情,那爱,浓的沁人心脾。
真正把吃肉夹馍与爱情连在一起是上个月的一天,那天中午我与小母猪,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吃肉夹馍。那天的前一天晚上,我与小母猪在一个被窝里滚来滚去,我紧紧的缠着小母猪的身体,小母猪紧巴巴的扎进我的怀里。现在想起来,回味着,真有吃肉夹馍的厚味。
其实,吃到真正的味浓、味厚、味纯的肉夹馍也很不容易,谁能说只要去了肉夹馍的产地就能吃到地地道道的香透心身的肉夹馍了。爱情,拥有真正的味浓、味厚、味纯的爱情就更不容易了,谁可以说自己真的拥有了爱情,有谁敢说找到了理解自己的人就得到了爱情,谁能像金大侠小说里的那蓉儿与靖儿、姑姑与过儿……
肉夹馍是我老家的特产,是我最爱吃的。可是,小的时候,我却没有真正吃上几口,那是少粮少肉的时代,一年四季能吃一两口肉那就相当的不错了。真正的吃上肉夹馍是我考上大学那一年的冬天,寒假的日子,我回家路经西安,走出火车站,到处是涌动的人流,到处是心潮澎湃的人流。那是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的日子,改革开放的信风吹绿了大江两岸,也吹绿了我的家乡,我的父老兄弟再不用为吃不上白面馍而苦脑了,家家户户都端着大老碗吃油泼面,手拿大馒头夹辣子,掰块锅盔涂猪油。
西安,我儿时的向往,儿时的神秘。西安,我的故乡,我却没有欣赏你。第一次严肃的注视着这个古老的城市,只能用厚重这个定义这个城市,身置其中,只能说对西安超过了我的想像。火车站那边正修古时的城墙,是要在显现西安当年的辉煌吗?
从那建筑工地走过,看一看那一大块一大块的青砖,这个城市历史厚重的令我颤栗、感叹、甚至无法用语言来陈述,这就是西安。看看那还没有完工的城墙,却想像不出冷兵器时代的帝王气象,更透视不到李唐天下的风流和浪漫。在年的浓浓味道中,我只能聆听岁月的亘古变迁。时间还早,随意的溜哒着,不觉想起开学的三星期去北京八岭长城的那天,好多同学站在那高高的烽火台上,十几分钟没有人说话,任关内关外的茫茫风光在视线里展开。
一路走着寻找汽车站,饿了,真的肚子空空的,空的空旷,那一个个的队列在干什么?在等待什么,那队列是在向前动着。嗨,大爷,这么多人排队弄啥?啊,你个挨求的岁娃,排队买肉夹馍哩!吃肉夹馍还要排队啊。
老人说:“不排队,你能吃上正宗的肉夹馍?等三天你也吃不上。西安做肉夹馍到处都是,你要想吃那口**气回肠的肉夹馍,娃,我给你说,你就往排队排的越长的地方去排。”
是了,吃肉夹馍要排队,要等,那排出的味,那等出来的味,那才是浓香的、正宗的,浓的就爱情;自然,那爱情也就是了,只有耐心的等,排好长时间的队,得到的爱情那才是浓甜如密,就像把那热腾腾肉夹放在嘴边咬上第二口的感觉。
吃肉夹馍,真正找到一家口味地道,质量上乘的肉夹馍店,是需要一些时间,也需要一点技术眼光的,还需要你对吃的重视,更需要你臭觉系统比较发达。这就犹如寻找爱情,或者说是谈恋爱的过程,需要时间,需要眼光,需要技术。
在北京,我经常到处找做肉夹馍的小店,基本上没有找到正宗的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见好多人排队,我就凑上去排除买了一个,没有离开队伍吃了,又买了一个。后来就时不时去吃,连做肉夹馍的伙计我也很熟悉了,一打听才知道这伙计和我一个地方,比我小20岁,一个干净利索的小伙子。他说,吃肉夹馍,得观察铺子里切肉的木墩子,历史悠久的肉夹馍木墩子都是选用枣木或者梨木树根横剖而成,剁碎的肉里不会有木屑。光看一个肉墩子还是不够,还要仔细观察店里烤馍的炉子。现代电炉根本做不好馍。这家用的是一个旧汽油桶,内壁用胶泥涂上,汽油桶的中间用胶泥掺头发糊住,留一个脑袋般大小窟窿,油桶底部架几根钢筋。桶底生木炭火,桶顶烤馍馍。这样烤出来馍就接近正宗了,这也不够,肉夹馍的肉最重要,要选用家猪身上肥瘦相见的五花部位。炖制熟肉各门各派皆有秘方,这家的秘方小伙子不告诉我,因此,我只知道这家肉好吃,但是不知道制作秘方。
我给小伙子说,你这制作肉夹馍的过程比谈恋爱还难,还有什么秘方。小伙子脸红着不说话。其实,说白了,肉加馍就是往切开的圆形饼子里放些熟烂的猪肉,这是普通老百姓的美食。吃肉夹馍要看墩子,看炉子,恰恰就像相亲,真正要知道妻子以后是什么样,先看看丈母娘。在谈恋的时候,如果能在接触姑娘的时候,观察她的家人,就足以让你以后少许许多多的后悔。然而,一般人是做不到的,为什么?因为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瞎子聋子。
当然,肉夹馍样的爱情,并非是说吃肉夹就是爱情,爱情就是吃肉夹馍,我说的只是一点自己的感觉,尤其是我与小母猪有了爱情,那种感觉,也就只能意会了。有时感觉我就是那馍,小母猪就是那肉。然而不是所有人所有爱情都是像我与小母猪的爱情一样。所有的人吃肉夹馍并不是会有我与小母猪的感觉。
你找到了吃肉夹馍的店,你看到了那肉墩子悠久,打馍炉子的地道,进去一吃,伙计给一整块肥的剁了夹上,让你找不到舌头;或者伙计给一整块瘦的夹上,那简直像在咀嚼木头。或者馍的温度不够,冷的像深闺怨妇冰冷的大奶子,或者馍太烫,烫的又像性工作者如火的双手。你想吐出来吧,那是粮食,不忍心,继续吃下去吧,那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受罪。
肉夹馍、爱情,不是一码事,也是一码事。肉夹馍,我很早就吃过,可是因为没有去寻找,去排队,所以没有吃上味浓、味厚、味纯的;爱情,我很早就有爱情,原本想认认真真的找一个肉夹馍样的姑娘,可是因为没有好好的注意她的家人。痛苦的已经不是爱情本身,而是对自己判断力的深刻怀疑,是将就下去还是买单走人?就像当街被叫化子撞了一下讹上了的恶心感觉。
哈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当然,还要谨防托儿。进一个肉夹馍铺子前,一定要看看是不是有吃客在排队,再伸头看看那些吃客是否吃的满嘴流油,欲罢不能。
哈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当然,还要谨防托儿。找一个姑娘开始爱情,一定要看看她是不是像板蓝根那样被众男抢购,再看看以前的男朋友是不是现在仍后悔不迭。
看看,真正要吃上正宗肉夹馍是不容易的,真正拥有爱情就更不容易了,拥有一个肉夹馍样的爱情,就难上加难了。
同志们啊,美味的肉夹馍是相似的,不幸福的爱情都有其不幸福的原因。
安静与疯狂
很久没有让自己疯,一直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让自己过着那些所谓写手的蜗居生活。其实,我不是什么写手,我也达不到一个写手的要求。在我心中,写手,不仅文字水平要高,而且,写手是与黑夜、酒精、烟相挂钩的。我全都做不到,所以,我不是。而我对这点,很庆幸。因为我能感觉到,写手的生活,其实,一半是跟颓废相关,精神上总是有着莫大的空虚,不停的写字,把黑夜与白天颠倒,那都是一种情绪的宣泄。黑夜,可以引发一系列的冥想,可以冲击****为之沸腾,让灵魂深处最隐秘最真实的声音冲破最底层的防线剧烈爆发,一旦找不到发泄的出口便会动**不安。黑夜,适合疯狂。
而我不适合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我很喜欢文字,虽然我也爱好写字,虽然我明白,写字的人,往往总是太容易悲伤,而我也时常会觉得伤感,会觉得迷惘,觉得生活一些让我盲目,走着走着就恍惚了。只是,我知道,自己一直是幸福的,伤感也好,迷惘也罢,就算恍惚,我也知道,会有一双手牵着我走。这让我安心。我知道,周围还有那么多喜欢自己的朋友,可以让自己快乐。而不会蜗居成一个冷血动物。虽然我总会时常隐隐排斥一些陌生。不喜欢认识太多人。而一旦认定是朋友,便会坦诚相待。
连续一个多星期都是在深夜12点过后开上床。白天总是显得神情困倦,有些颓废。于是告诉自己,要早睡。前天晚上,9点多,开始困。告诉群友,自己要睡觉了。不顾大家的诧异。关了电脑。躺在**,竟然一直睡不着。眼神困倦,脑细胞却异常活跃。也许是因为平时习惯在这个时间让困倦的自己继续精神,聊天写字。所以,此刻怎么也睡不着。听着那些如水般的曲子,脑袋依然清醒。一个小时后,干脆把灯打开,看了半个小时安妮的文字。心灵沉迷,思维更加活跃了。想起很多很多的过往,想象着,城市里那些迷失的灵魂,心里渐渐开始荒凉。其实,做个不写字的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愁绪,不会有那么多的深深寂寥,更不会那样冷漠,把自己关起来,躲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自演自说。可以把那些时间变成一种幸福,与朋友,与亲人,做着快乐的事。
很想爬起来,写点东西。脑子里装满了各种故事。很想很想写字。看看时间,11点多,告诉自己,必须入睡了。不要做个深夜的女孩。我是不适合深夜的。文字,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想的时候运用它,不想的时候,就不去看。文字,不该成为束缚自己生活的工具,很多时候,文字,也会让人性扭曲,让人不幸福。我们不该成为文字的奴隶,为它而狂,为它而悲,把一生都交付给它。文字往往是深夜里头开出的灿烂的罂粟花,美丽而带巨毒,常带着一种毁灭性的灾难。我没有那个情趣,也没有那样的水平。所以,我不会选择深夜让自己孤独彷徨,睡眠是最好的东西。清晨早早的醒来,空气很清鲜,周围漫溢着干净的味道,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所以,我想我是适合白天的女子,夜晚,总是与神秘挂钩,与一些邪恶相连,黑夜总会掩盖很多东西,美好的,丑陋的,悲伤的,幸福的,都被黑暗吞噬着,与各种****搅拌在一起。看起来颓败而狰狞。白天,能看到明媚的阳光,暖暖的,让人心情愉悦,有着青翠的山林与田野,让人觉得心神清爽,而绿树繁花,姹紫嫣红的世界里,看起来一片繁荣,清脆的鸟儿鸣叫,蝶儿翩跹蜜蜂嘤嗡,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所有的干净的与肮脏的,全都一目了然,不会惧怕,心也自然明朗。
有人说,我是个看起来文静,其实很疯狂的人。也许吧。长期的蜗居生活,相对不算写手的人,是难以忍受的。总要走到外头呼吸一下新的空气。而我也有自己的极限。在家里,可以安静的呆着,而走出,在一群人里头,也可以很疯。在我的个性里头,活跃开朗,占了一大部分。虽然,有时在陌生的人群里,也会显得很安静。一切不过是因为习惯了安静而逐渐影响了性格。有时,会在陌生的人潮中,不知所措。曾经的伶俐与精明,已经慢慢的淡出我的生活,而混沌与笨拙开始渐渐的闯了进来。
所以不喜欢所谓的应酬,不喜欢当所谓的领导。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已经在蜕化。而我更适合过属于自己的安静。所以,昨天晚上,在包厢里,我尽情的发泄,让自己溶入里音乐的动感中,快乐而**。到了后来,开始觉得倦怠,一些歌曲变得伤感起来。一些陌生的影子在摇晃,我知道,他们比我快乐。而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快乐还是伤感,充斥在耳边的只是嘈杂,那些音乐开始变了调。想回家了。家,很温馨。让我安宁。而那些烟雾缭绕的混浊,让我彻底厌倦。
走出包厢的时候,深呼吸一口,心开朗起来。其实,我的朋友,都是很单纯的。虽然,有时闹得不象话,但至少,在那里不会有暧昧的眼光,不会有那些居心叵测的心灵,更不会有一些论坛上的污秽与谩骂。大家的心,在玩闹中显得单纯而善良。快乐而明朗。
偶尔相聚就好。聊聊快乐,谈谈旅行。把平淡的生活,演绎成为快乐常伴。
生活,长久的平淡过后,来点**与快乐。就已经很好。我已经满足。当有一天,走过那些心灵向往的地方后,也许人生会更加完满。